扶政办发〔2024〕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之规定和《扶风县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扶政办发〔2019〕46号)等精神,对照《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扶政办发〔2023〕57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扶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扶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此前我县中介服务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扶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1日
附件:扶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