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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8808/2024-15200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买球官网¥投注|平台:印发《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5 09:58:58 浏览次数:次

扶政办发〔2024〕8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买球官网¥投注|平台:印发《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3—203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23—2030年)

2023年12月

目 录

一、编制背景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挑战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二)污染排放现状

(三)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四)大气污染防治面临机遇

(五)大气污染防治挑战

三、规划总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五)规划目标

(六)达标战略

四、达标可行性

(一)大气污染多元治理格局已逐步形成

(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助力空气质量改善

(三)区域联防联控力度不断增强

五、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五)细化面源污染防治

(六)持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八)强化能力建设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三)严格考核评估

(四)落实资金保障

(五)强化科技支撑

(六)实施全民行动

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改善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在2030年底前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买球官网¥投注|平台:印发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和《中共扶风县委扶风县人民政府欧洲杯滚球平台_欧洲杯买球官网¥投注|平台:印发扶风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扶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与挑战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22年扶风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8,优于全市平均水平(4.45),在全市13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8位,在关中地区64个县区中排名第15位。2022年扶风县空气质量优良率75.6%,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6天,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3天);重度及以上污染2天。

2022年扶风县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年均值34μg/m3,二氧化硫浓度(SO2)年均值9μg/m3,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浓度为1.3mg/m3,二氧化氮(NO2)浓度年均值18μg/m3,以上四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O3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6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75μg/m3,以上两项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从年际变化特征来看,扶风县主要污染物各年际间变化不大,其中PM10、PM2.5、SO2及CO在2018年~2021年呈逐渐下降趋势;O3、NO2在2018年~2020年呈逐渐下降趋势;2022年6项指标均反弹,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下降。

分季节来看,综合指数一季度最高,其次为四季度,三季度为最低;首要污染物季节变化明显,冬季以PM2.5为主,春、秋季以PM10为主,夏季以O3为主。

(二)污染排放现状

根据扶风县2022年环境统计数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TSP)、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分别为193.68吨、521.93吨、857.81吨、29.35吨,其中,工业源是扶风县SO2、NOx、TSP和VOCs的主要排放源。在工业源中,SO2的排放主要来自锅炉和炉窑的燃料燃烧;贡献行业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占总量的6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食品及医药制造业为辅(占总量的12%);NOx的排放主要来自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占总量的27%);TSP的排放主要来自金属制品、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器等行业(占总量的25%);VOCs的排放源主要来自医药制造业、工业涂装、汽车零部件制造、纸制品、家具制造等行业(占总量的76%)。

其他污染物排放源中,道路移动源对NOx排放贡献较高,非道路移动源对NOx和BC的排放贡献较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扬尘源对颗粒物的贡献较大,扶风县内工业企业非工业溶剂使用、餐饮油烟、汽修喷涂和加油站油气对VOCs排放也具有一定的贡献。

(三)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近年来,扶风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推进了扶风县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

近年来,扶风县将治污降霾工作作为环保头号工程来抓,成立县铁腕治霾指挥部,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部门协调机制,坚持“减煤、控车、抑尘、禁燃、治污、增绿”六措并举,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年空气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173天增加至2022年的276天。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牵头制定了《扶风县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扶风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扶风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方案,重点开展锅炉拆改、餐饮油烟治理、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热点网格及站点周边环境、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五改”,分类施治“散乱污”企业,对涉污企业开展VOCs专项整治,严防死守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累计拆改各类燃煤锅炉230余台,安装油烟净化器369台(套),建筑工地扬尘实现“6个100%”。县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农村清洁能源“双替代”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实现了农村秸秆焚烧零火点。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467辆,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持续下降。县域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生态绿化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植绿增绿任务,有效改善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成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形成了统一指挥、实时调度的环境保护机制;建立了例会、会商研判、督办等制度,制定了《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方案》《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专项方案;开展了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执法、移动源污染常态化执法等执法检查,形成了多方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3.能力建设不断增强

一是大气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增强,先后建成了2个省控县级和6个市控镇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全县镇(街)空气质量监测站全覆盖,实现了实时掌握各镇街空气质量状况,为精准治霾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提升,扬尘源、工业源等涉气排放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动态更新,确保了应急减排措施精准落实,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明确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责任主体,完善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

(四)大气污染防治面临机遇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路径,是打造“生态之城、美丽宝鸡”、谱写扶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要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扶风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并设立办公室,抽调人员实体化运行,建立扁平化工作调度机制,为扶风县大气环境改善与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力量保障。

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实施,产业的优化升级,污染物处理技术的不断进步,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带动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优化,群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日益增强,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扶风县将迈入公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时代。

(五)大气污染防治挑战

扶风县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13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8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8.1%;其中2项未达标,污染物O3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同比上升0.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1.9%;其余四项达标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略有上升。

扶风县大气颗粒物排放主要源为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扬尘源等;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源为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和工艺过程源;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源为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移动源;VOCs排放来源较为分散,主要来源于溶剂使用源、工艺过程源、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和移动源。总体而言,工业、交通及扬尘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影响扶风县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当前,扶风县以PM2.5和O3为主导的复合污染特征愈加显著。同时PM2.5存在超标风险,在控制PM2.5浓度的同时,探索对O3的协同控制,确保优良天数达标,是扶风县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主要压力。全县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奋力为扶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环境保障。

、规划总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核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强化PM2.5和O3协同控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扶风县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多规融合。达标规划应与扶风县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全县重点产业布局优化战略相融合,应当与省市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相符合。要以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为重点,主动将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融入扶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和具体工作中,做到远近结合、治防并举、标本兼治。

2.协同控制、分步达标。综合运用排放清单、数值模拟、污染源解析等技术手段,确定具体达标期限,制定中长期达标目标,明确分阶段改善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针对超标点位与超标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达标措施,科学优化达标方案。定期对达标规划进行评估、更新和修订,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在既定期限内达标。

3.措施落地、责任落实。围绕不同阶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和优化减排,明确各项污染物的防控要求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保障。

4.依法监管、长效治污。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持政策,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不断优化长效治污机制。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扶风县下辖1个街道、7个镇,共8个社区、116个行政村,共720平方公里区域。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其中2025年为近期规划年,2027年为中期规划年,2030年为远期规划年。

(五)规划目标

2025年目标:以减排污染物为核心,开展多种源的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质量呈改善态势,PM2.5浓度不超过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2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

2027年目标:通过宏观手段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实施联防联控,全面深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稳定下降,PM2.5浓度不超过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2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

2030年目标: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基本消除人为造成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扶风县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标

(单位:?g/m3,CO:mg/m3)

序号

空气质量指标

2022年基准年

2025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属性

1

SO2年均浓度

9

≤9

≤9

≤9

≤60

约束

2

NO2年均浓度

18

≤18

≤18

≤18

≤40

约束

3

PM2.5年均浓度

34

≤32

≤31

≤30

≤35

约束

4

PM10年均浓度

75

≤73

≤71

≤70

≤70

约束

5

CO日平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

1.3

≤1.3

≤1.3

≤1.3

≤4

约束

6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164

≤162

≤160

≤160

≤160

约束

(六)达标战略

以不断降低PM10、PM2.5浓度、持续增加优良天数、增强扶风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为核心目标,统筹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以加强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柴油货车监管和老旧柴油车淘汰、提升扬尘和工业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管控水平、提升检测监控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清洁生产以及能源清洁化与集中利用水平。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达标可行性

(一)大气污染多元治理格局已逐步形成

历经“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扶风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多方共治、协手联动的大环保格局已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不断加强,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能力持续提升,为未来彻底解决制约扶风县空气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助力空气质量改善

为补齐短板,补足弱项,扶风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扶风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扶风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扶风县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通过推动四大结构调整,实施五大治理工程,开展四大行动,建立四项机制,全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明确2027年PM2.5浓度不超过3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32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结合专项行动方案目标和扶风县2017—2022年PM2.5年均浓度测算,在全面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预计扶风县2030年PM2.5年均浓度将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

(三)区域联防联控力度不断增强

“十四五”期间,扶风县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

五、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环境准入。严格实施《宝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和发展。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不得违规新增化工园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建设。

2.推动传统企业升级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以资源消耗大、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因地制宜,选取特色产业集群,梳理产业发展定位,推进综合整治,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

3.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除部分必须依托城市生产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工业企业外,原则上在2027年底前不能达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含绩效引领)的企业搬迁至主城区以外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4.实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实施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智慧能源示范、高端智能化装备制造、氢能储能创新示范等工程,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产业。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等领域培育若干个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行业影响广的环保企业,带动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产业上水平,逐步形成以环保治理为主的产业集群,引导全县环保产业从污染末端治理向服务经济绿色改造转变,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

专栏1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落实关中地区橡胶、砖瓦窑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产业布局优化,不断提升产业链绿色低碳水平。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消费总量,完成市上下达的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控制目标。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严禁新增煤电(含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全县所有煤电机组在电力、热力保供前提下,以最小出力方式运行。

2.推动集中供热体系发展。不再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构建跨区域热电联产电厂、工业余热集中供热体系。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燃煤锅炉,原有燃煤、燃气供热锅炉用于调峰备用。挖掘现役热电机组潜力,优化供热运行模式,加快构建形成一体化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格局。大力推动工业园区采用集中供热设施或清洁能源取暖。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加强城市热力管网配套建设,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区域管网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

3.加强禁煤区管控及煤质监管。推动禁燃区管控及煤质监管行动,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工作。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35蒸吨及以上锅炉、火力发电企业机组除外)。

建立散煤监管联动协查机制。不再新批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行为,从源头杜绝散煤销售。非禁燃区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加强对以直送、网络等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的监督检查。秋冬季期间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煤质专项检查。

专栏2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2025年,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2.2025年,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以上。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1.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开展“绿色物流区”建设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物流园区进行升级改造,鼓励电动货车进出。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利用“互联网+高效物流”等创新方式,降低货车空驶率,提高公路运输效率。

2.加快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00%。

3.提高在用机动车精细化管理。加强新生产机动车监督抽查,加强在用车辆路检路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严格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从严查处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

4.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对企业、施工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动态管理,严禁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2025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渣土车、商砼车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替代,逐步淘汰渣土清运行业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5.开展油品综合管控行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及“黑加油站点”治理,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全面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a及以下标准汽油。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罐车密闭性的行为。严查利用各种改装车辆、无证经营、非法流动销售车用汽油、柴油等违法行为。鼓励企业夜间装卸油,倡导错时加油,适时出台夜间油价优惠政策。

专栏3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2027年,公共交通领域中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新能源化,其他车型不低于80%。

(四)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严格执行许可要求。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强化证后监管,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重点行业环保设施运行及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企业合规排放。

2.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动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治理。采用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于2025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口,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开展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综合整治。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改造,鼓励企业将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

3.推进VOCs专项治理、臭氧污染防治。一是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新、改、扩建涉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39个行业的项目,应达到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水平。全县新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不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处理方式,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不再采用喷淋吸收方式处理。新建项目优先使用电动车辆和工程机械,无法电动化的应使用国六排放柴油货车和国四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二是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按照国家推荐性标准,制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在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制造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县城区及各镇街、中央和省属企业加大使用比例。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相应生产工序可以不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企业可以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三是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制药等行业重点治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密闭收集效果差、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和废水储罐废气未收集等问题;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治理集气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等问题。无法实现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四是强化加油站点燃油品质监管。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国家标准车用燃油行为,全年抽检加油站比例不低于70%。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监督检查,严查不正常使用行为。常态化开展“黑加油站点”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持续整顿成品油市场秩序。五是精准管控臭氧污染。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制定夏季臭氧精准化、差异化管控措施。强化臭氧污染预警,加大重点行业企业管控,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错时作业,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六是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以化工、橡胶、食品加工、塑料加工、工业涂装、电子制品、印刷、畜禽养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行业为重点,指导企业不断提升恶臭气体收集率,结合行业特点选取有效适用的治理措施。鼓励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探索研究粪污收集处理方式。七是提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治理,采用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于2025年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开展比例不低于20%的抽测,无法稳定达标的,应加装高效脱硝设施,治理无望的依法予以淘汰。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禁止脱硝设施擅自停喷氨水、尿素等还原剂的行为;禁止过度喷氨,废气排放口氨逃逸浓度原则上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取缔非必要旁路,确需保留的应急类旁路,企业应向扶风县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加强监管。推动燃气锅炉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保留的,可通过设置电动阀、气动阀或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

专栏4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 完成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一线SCR脱硝治理项目。

2. 对印刷、玻璃、石灰等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于2024年完成提标改造。

3. 2025年,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4. 2025年,工业涂装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完成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企业的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五)细化面源污染防治

1.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效。持续开展散煤治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散煤动态清零。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能源替代区域为重点,严格禁止散煤和生物质直接燃烧。

2.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化监管职责,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对露天焚烧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市、县两级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严格露天禁烧量化考核,每发现1起火点,县财政扣缴属地镇街财政资金2万元。

3.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按照《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依法查处《条例》实施后违规新建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管理台账清单,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测。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经整改仍无法达标排放油烟的限期调整经营状态。新建商住楼必须设置专用烟道,配套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问题。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4.加大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加大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全县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禁燃区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5.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加强源头防控,推动肥料、饲料结构优化,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构建种养结合紧密、农牧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优化肥料品种,推广肥料深施、水肥一体化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

6.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以减尘、滞尘、固碳为目标,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设计导则制定,全面统筹推进全县绿道网建设,串联扶风县城乡自然、人文、历史、景观等资源,多措并举,深挖增绿、增质、增效潜力,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全面深入实施。

专栏5  面源污染防治

1. 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均实现零增长。

2. 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3%以上。

3. 2027年,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

(六)持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

1.严格工地扬尘管控。以降低PM10指标为导向,建立动态管控机制,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防治体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个100%”,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超过《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规定值的立即停工整改,除沙尘天气影响外,PM10小时浓度连续3小时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暂停超过环境质量监测值2.5倍以上施工工地作业。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开展扬尘监测监管系统运行可靠性、数据真实性、联网有效性监督检查。推动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实施三方运维试点。

2.强化物料堆场扬尘管控。城市建成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易产生扬尘物料堆放及裸露地块应采取苫盖、植绿等有效抑尘措施,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3.强化渣土运输精细化管控。以“固定检查、重点盯守、机动巡查”三结合方式,严管渣土、物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按照渣土运输管理方案的要求,对渣土和垃圾运输单位的资质逐一进行审定,渣土和垃圾实行全密闭运输,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到指定地点消纳,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联网,实行24小时线上监管。

4.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提升行动。全县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执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

专栏6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全县降尘量不高于6吨/月·平方公里。

2.施工工地扬尘排放超过《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立即停工整改,除沙尘天气影响外,PM10小时浓度连续3小时超过150微克/立方米时,暂停超过环境质量监测值2.5倍以上施工工地作业。

(七)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综合考虑扶风县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修订完善《扶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建立“一厂一策”清单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管理水平。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效果突出的应急管理体系。

2.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深入开展“创A升B减C清D”活动,聚焦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兼顾企业数量和质量,重点行业头部企业、排放大户要率先升级。县城区及工业园区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应按环保绩效A级、绩效引领性标准审批。2024年底以前,全县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不低于3家;2027年底前工业园内的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水平,2027年底前砖瓦窑、陶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A级和引领性企业不低于总数的10%。

3.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不同企业的应急减排措施,针对重点排放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柴油机械等重点污染源,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污染物减排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企业和社会应急减排措施。

4.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配合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响应汾渭平原、关中地区应急联动机制。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市上要求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跨区域、多部门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确保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差异化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实现区域协同减排,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专栏7  重污染天气应对

1.2024年,全县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不低于3家。

2.2027年,工业园内的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和引领性水平。陶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A级和引领性企业不低于总数的10%。

(八)强化能力建设

1.加强精细化管理能力。落实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重污染天气预防及管控实施精准化管理。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和排放清单编制,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模拟与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大气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撑平台,提高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等平台建设,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实时监测。努力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推动大气环境监测从质量浓度监测向机理成因监测深化。

3.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一是建立快速发现环境问题机制,构建监管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权属单位巡查发现制度、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科学评估企业环境违法风险,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减少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激励企业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精准帮扶企业机制,坚持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大技术帮扶,创新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等服务模式,协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二是合理利用视频监控、车辆定位、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飞检、移动执法装备等设施设备,构建“天地空一体化”大气环境执法平台,加强扶风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专栏8 能力建设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对涉气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按年度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强化调度,科学研判,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包抓镇(街)、县级部门工作机制,县级领导定期深入联系包抓镇(街)和分管部门现场指导,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阶段性重点任务。

落实扶风县重点行业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企业自律机制,相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尤其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重点工业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强化执法监管

针对扶风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涉气污染源,加快完成整治提升。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细化部门工作职责、程序,涉嫌犯罪的,按照“应移尽移”原则,全部移送。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旁路偷排、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行为、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第三方机构及责任人,分别依法追究责任。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三)严格考核评估

健全和完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期限内各个阶段性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和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重点督查任务,实施年度和阶段性绩效考核。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方式,分期、分步推进各项任务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四)落实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稳定的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实施投入机制,加强相关规划统筹衔接和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建立和完善激励企业、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生态金融,研究风险规避办法,探索发展生态众筹等新业态、新产品和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全面推行绿色信贷,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深入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行政府与银行、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合作。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绩效升级、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等重点治污措施落实。建立煤改气、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清洁取暖改得好、用得起。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完善奖惩制度,通过落实生态保护补偿、项目扶持、通报表彰等方式,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奖励、落后镇街处罚力度。

(五)强化科技支撑

深化与优秀科研机构合作,逐步建立全县专家帮扶组,开展技术帮扶咨询,协同解决瓶颈问题。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攻关,配合市上构建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监测预报、精准溯源、深度治理、智慧监管、科学评估的全过程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涉气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技术指导帮扶,积极引导涉气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提升企业绩效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

(六)实施全民行动

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环境宣传网络,采取播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短片、发送宣传短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知识、解答群众问政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意识。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推广环保随手拍,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扶风县空气质量。